选择字号: 超大 标准 诗教网 发布于2019-04-21 355人浏览
宋 徐度《却扫编》卷下:“漏泽园之法起于元丰间。初,予外祖以朝官为开封府界使者……四望积骸蔽野,皆贫无以葬者委骨于此。意恻然哀之,即具以所见闻,请斥官地数顷以藏之,即日报可。神宗乃命外祖总其事。”后以官设的丛葬地为“漏泽园”。清 顾炎武《日知录.火葬》:“国家虽有漏泽园之设,而地窄人多,不能遍葬,相率焚烧,名曰火葬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