选择字号: 超大 标准 诗教网 发布于2019-04-22 336人浏览
《书.舜典》:“三载考绩。三考,黜陟幽明。”孔传:“三年有成,故以考功;九岁,则能否幽明有别。黜退其幽者,升进其明者。”后以“陟明”指进用贤能。唐 白居易《王众仲可衡州刺史制》:“衡 湘之间,蛮越杂处。无以俗陋,不慎乃事;无以地远,而怠厥心。副吾陟明,俟汝奏课。”清 侯方域《豫省试策三》:“陟明之典,劝民庸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