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诗律教程 | 第七讲 声病

选择字号: 超大 标准 诗教网 发布于2019-01-26   1659人浏览

  第七讲  声病

  

  声病是格律诗中声韵的失律而造成的病犯。一般讲律诗声病有三种:

  

  (一)八病。南朝永明体盛行之时没有正面的格律规定,而是从消极方面指出八种声病,要求作者不得犯病。这八病是“平头”、“上尾”、“蜂腰”、“鹤膝”、“大韵”、“小韵”、“傍纽”、“正纽”。关于八病,在日僧遍照金刚旅唐后著的《文镜秘府论》里有详细的叙述,皆是关于诗句声韵应忌讳的细致之处,甚为繁琐。初学者可以不管这些,因为只要遵守诗律,便不会有病犯。唐人作诗一般只忌“平头”,即诗的上句与下句的第一、第二字皆是平声,如“朝○云○晦初景,丹○池○晚飞雪”,此外其余诸病皆不顾了,或者不算病犯了。

  

  (二)失粘。凡格律诗平仄失调,即不合律的叫做“失粘”。其狭义是指诗的两联之间的关系,上一联的对句首字为平声,下一联的出句首字也须是平声;若上一联的对句首字为仄声,下一联的出句首字也须是仄声,兹以五律为例标注如下:

  

  一  联   ○○○●●

              ●●●○○

  二 联    ●●○○○

              ○○●●●

  三 联    ○○○●●

              ●●●○○

  四 联    ●●○○○

              ○○●●○

  这样各联之间因前一联之对句与下一联之出句的首字平仄相同,有似粘连。若破坏律诗固有的组合方式,例如:

  

  

  失粘

  ●●○○●

  ○○●●○

  ●●○○●

  ○○●●○

  

  失粘

  ○○○●●

  ●●●○○

  ○○○●●

  ●●●○○


  以上两例中上联之对句与下联之出句的首字平仄相异,必然造成声韵单调重复,故是严重的失误。读者避免失粘,唯有严格按平起式与仄起式的格律规定。其实这最重要的还是在每句的第二字,请读者细加斟酌。

  

  (三)非律句。许多汉语诗律学一类的著述,详列了若干律句或非律句,句式繁琐,致使初学者徒生混淆之感。所谓非律句即是基本上失律的诗句。读者掌握基本格律之后,稍加留意是完全可以避免此病的,因而本教程不作繁琐罗列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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