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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诗百话|元稹艳诗:会真诗

选择字号: 超大 标准 诗教网 发布于2019-04-17   636人浏览

  白居易生于大历七年(公元七十二年),元稹生于大历十四年,小白居易七岁。元稹卒于大和五年(元八三一年),寿五十三。白居易卒于会昌六年(公元八四六年),寿七十五。白居易于贞元十四年(公元七九八年)进士及第,授官秘书省校书郎。元稹没有成进士,十五岁,明两经及第;二十四岁,中书判第四等,授官秘书省校书郎。元和元年(公元八O六年)四月,宪宗策试制举人,应才识兼茂,明于体用科。登第者十八人,元稹为第一,拜右拾遗。白居易也参加科试,考试成绩入第四等,授盩厔县尉。元和二年十一月召入翰林为学士,三年五月,拜左抬遗。元稹为右拾遗后,以上疏论事激直,为执政所忌,出为河南县尉。丁母忧。服除,拜监察御史。元和五年,贬为江陵府士曹参军。白居易为拾遗后,亦屡次上疏,谏论朝廷大事。元稹因得罪执政及宦官被贬,白居易曾上疏极谏。元和五年,秩满改官,除京兆府户曹参军。六年四月,丁母丧。九年冬,入朝,授太子左赞善大夫。十年七月,宰相武元衡在上朝时被刺死于路上。白居易首先上疏,请急捕贼以雪国耻。这一举措,得罪执政者及幕后人物,被贬官,出为江州司马。同年,元稹亦改官通州司马。元和十三年冬,量移忠州刺史。十四年三月,元稹、白居易及其弟行简相会于峡口,停舟夷陵三日,置酒赋诗,恋恋不忍别。本年冬,白居易蒙召还京师,拜司门员外郎。十五年,转主客郎中,知制诰,加朝散大夫。同年,穆宗即位,改元长庆,读元稹诗,大悦,即日命稹为祠部郎中,知制诰。所谓知制诰这个官职,知,就是担任,制诰是皇帝的命令文书。知制诰就是专管起草皇帝的命令文书。这个任务,向来是由翰林学士草稿后,从宰相办公的中书省呈送皇帝批阅的。元稹不是进士出身,不能为翰林学士。现在穆宗以元稹为祠部郎中而知制诰,这就使朝廷上群众哗然,以为“书命不由相府”,群众非常轻视他。但是元稹草拟的制诰,文体古雅,与当时一般的公文绝然不同。于是大家非但没有话说,而且争相摹仿。从此改革了制诰的文体。当时人对这种文体称之为长庆体。这是长庆体的本义。宋元以后,被误认为与元和体同义了。元稹在穆宗的恩宠之下,再次升官,不久就召入翰林,为中书舍人,承旨学士。这是破格迁升,没有进士出身的人,一般不可能被任命这个官职。但是,正在被朝野讥笑的时候,穆宗又于长庆二年(公元八二二年)以元稹为权翰林学士、工部侍郎,拜平章事。所谓拜平章事,就是宰相了。因此,朝野群众,无不轻笑,以为元稹无此资望。终于在长庆三年,为小人诬陷,罢相,出为同州刺史。长庆元年、二年,白居易与元稹同在朝中,长庆三年七月,白居易求外任,出为杭卅刺史,元稹也从同州刺史转官越州刺史。杭、越邻境,二人又多诗筒往来。文宗大和三年(公元八二九年)元稹被召还京,为尚书左丞。四年正月,出为鄂州刺史。五年七月二十二日,暴疾一日而卒。白居易在杭州三年秩满,除太子左庶子,分司东都。宝历二年(公九八二六年),又出任苏州刺史。文宗即位,改元大和,徵拜白居易为秘书监,赠金紫。大和二年,转刑部侍郎。三年,称病归洛阳,求为分司。不久,除太子宾客。五年,除河南尹。七年,又授太子宾客,分司东都。从此绝意仕宦,优游养老。开成初,授太子少傅。会昌中,请罢太子少傅,以刑部尚书致仕。大中元年(公元八四七年)卒。

  元稹与白居易的官运,几乎一模一样。二人都受到穆宗皇帝的器重,因为穆宗李恒自己也喜欢做诗。但尽管有皇帝的恩宠,把他们升擢到朝中高位,却敌不过执政者排挤,屡次被贬斥去做地方官。元、白二人在同为拾遗时,就成为诗友,二十多年间,互相唱和的诗,不下数百首。彼此各受影响,诗的风格、题材,多有相同处。白居易作《长恨歌》,元稹有《连昌宫词》,白居易作《琵琶行》,元稹有《琵琶歌》,白居易作《霓裳羽衣歌》,元稹有《何满子歌》。二人对于诗的理论,也大体一致。白居易有《与元九书》,元稹有《叙诗寄乐天书》,都是在互相往还的书简中,各自叙述了自己对于诗的观点。他们都主张诗应当有讽谕比兴的作用,白居易作了《秦中吟》十首、《新乐府》五十首,元稹有《乐府古题》十九首、《新乐府》十二首,都是他们理论的实践。

  《白氏长庆集》按诗的内容分为讽谕、感伤、闲适三类,但在编后集时就不用这个分法,仍分为格诗、律诗二类。元稹在元和七年,把他的诗分为十体,但后来编集时也不用这个分法,而分为古诗、律诗、乐府、伤悼诗四类。

  元稹的十体分法,事实上只有八体:

  古讽旨意可观而词近古往者。

  乐讽意亦可观,而流在乐府者。

  古体词虽近古,而止于吟写性情者。

  新题乐府词实乐流,而止于模象物色者。

  律诗声势沿顺,属对稳切者。(以七言、五言为两体)

  律讽其中稍存寄兴,与讽为流者。

  悼亡不幸少有伉俪之悲,抚存感往,成数十诗,取潘子“悼亡”为题。

  艳诗又有以干教化者,近世妇人,晕淡眉目,绾约头鬓,衣服修广之度,及匹配色泽,尤剧怪艳,因为艳诗百馀首(词有今古,又为两体)。

  这样分法,也像白居易一样,把文体与内容混淆在一起,很不科学。但后来的分法,把乐府和伤悼,和古诗、律诗并列,也仍是混淆了文体和内容。

  “艳诗”这个名词,恐怕是元稹首先提出来的。据他自己的说明,似乎是一些描写妇女时装、服饰打扮的诗。但我们在《元氏长庆集》中所见到的许多艳丽的诗篇,却是抒写爱情的诗,而不仅写妇女的眉目服饰。伤悼诗一卷,即最初分类的悼亡诗,多数是哀悼他的元配妻韦丛而作。艳诗则是为青年时代所遇的情人崔莺莺而作。

  贞元十六年,元稹二十二岁,旅游过蒲州(今山西永庆),借寓普救寺。有一位崔家的寡妇,带了她的子女,要去长安,也住在寺中。寡妇姓郑,与元家有亲戚关系,排算起来,是元稹的异派从母。这时蒲州发生兵变。崔家寡妇富有钱财,奴仆众多,大为惊骇,深恐变兵抢劫。幸而元稹与当地军官认识,请得军吏来寺保护,崔家方得安全。崔妇感元稹救护之恩,命她的儿子欢郎,女莺莺出来拜见。元稹惊于莺莺的美丽,不久就因侍女红娘的帮助,得与莺莺结为情侣。元稹住在寺院西厢,莺莺夜晚来,天明去,恩爱了几个月。后来,元稹因去长安参加书判考试,遂与莺莺诀别。此后,元稹联姻高门,娶了韦丛为妻。莺莺也嫁了人。一段私情,烟消云散。元稹非但写了许多追忆莺莺的诗,还写了一篇《莺莺传》以记录他的这一段情史,在《莺莺传》中,元稹将自己託名为张生,但没有给他起名字。宋人王楙著《野客丛书》说:“唐有张君瑞遇崔氏女于蒲,崔小名莺莺。”张生名君瑞,这是后人为了编这个传奇故事而补上的。

  《莺莺传》中说张生曾写过一篇三十韵的《会真诗》以记他和莺莺初次幽会的情况。但传文中不载此诗,却载了河南元稹的《续会真诗》三十韵。这是元稹故弄狡狯。所谓《续会真诗》,就是张生的《会真诗》,今元稹诗集中的《会真诗》,也就是《莺莺传》中所谓《续会真诗》。

  元稹的讽谕、感伤、闲适诗,都不如白居易所作的疏俊明快,倒是数十首艳诗是他的特长。《会真诗》是他的五言排律艳诗的名作,因此,我不选元稹其他的作品,而选讲《会真诗》:

  微月透簾栊,萤光度碧空。

  遥天初缥缈,低树渐葱茏。

  龙吹过庭竹,鸾歌拂井桐。

  罗绡垂薄雾,环佩响轻风。

  绛节随金母,云心捧玉童。

  更深人悄悄,晨会雨蒙蒙。

  珠莹光文履,花明隐绣龙。

  宝钗行彩凤,罗帔掩丹虹。

  言自瑶华浦,将朝碧帝宫。

  因游李城北,偶向宋家东。

  戏调初微拒,柔情已暗通。

  低鬟蝉影动,回步玉尘蒙。

  转面流花雪,登床抱绮丛。

  鸳鸯交颈舞,翡翠合欢笼。

  眉黛羞频聚,朱唇暖更融。

  气清兰蕊馥,肤润玉肌丰。

  无力慵移腕,多娇爱敛躬。

  汗光珠点点,发乱绿葱葱。

  方喜千年会,俄闻五夜穷。

  留连时有限,缱绻意难终。

  慢脸含愁态,芳词誓素衷。

  赠环明运合,留结表心同。

  啼粉流清镜,残灯绕暗虫。

  华光犹冉冉,旭日渐曈曈。

  警乘还归洛,吹箫亦上嵩。

  衣香犹染麝,枕腻尚残红。

  幂幂临塘草,飘飘思渚蓬。

  素琴鸣怨鹤,清汉望归鸿。

  海阔诚难度,天高不易冲。

  行云无处所,萧史在楼中。

  这首诗可以分为六段,第一段六韵十二句。前四句写色渐晚,葱茏二字在这里恐怕应当解作朦胧,中四句写在井桐庭竹声中,有一个美人,穿薄雾似的轻绡之衣,正在走过来,身上悬挂的环佩在风中戛响着。龙吹、鸾歌,都是形容风声。罗绡二句是转折句,从写景过渡到写人。后四句将金母、玉童比喻那个美人。金母即西王母,她出来时有霓旌降节簇拥着。这里是指婢女红娘随侍而来。“云心”句也是同样的含意,但不知用什么典故。“更深”二句写美人来去的时间,也是“夜半来,天明去”之意。不过按照全诗叙述次序,这里似乎不应当讲到天明的事。我怀疑“晨会”二字可能有误。

  第二段四韵八句。前四句描写美人的衣履钗帔,后四句是叙述语。用一个“言”字,即等于“她说”。诗人把这个美人比之为洛妃。她自己说:从瑶华浦来,本想到天宫去朝见青帝,因为中途经过洛阳城北,却想不到偶然走到宋玉家的东邻来了。这最后一句又是用了宋玉的《登徒子赋》的典故。这四句都是用形象语来表达,总的意义是说:她本想到佛殿上去焚香礼佛,却不意误走到西厢来了。

  第三段四韵八句,叙述张生调戏成功。那美人始而微拒,继而柔情暗通。低鬟、回步二句形容她心理踌躇不决。最后却是转面登床,成就了交颈合欢的私情。

  第四段四韵八句,描写交颈合欢时的美人姿态,从来诗人,不敢公然赋咏男女阴私之事,《玉台新咏》以宫体艳诗著名,也没有这样的作品。元稹这一段诗,真是杜牧所痛斥的“淫言媒语”,维护封建礼教者,当然要说他是名教罪人。主张典雅文学者,也以为这些诗句太粗俗下流。但是客观现实既已存在,有了元稹的先倒,后世就只会变本加厉。以《莺鸯传》为题材的《西厢记》传奇,在张生与莺莺幽会的这一场曲文,写得比诗句更为淫亵。自此以后,中国文学中出现了专以描写色情为题材的小说、戏剧和诗歌。始作俑者不能不推元稹。

  第五段六韵十二句,写幽欢未足,天已黎明。双方海誓山盟,并互相赠送礼物,表明同命同心的永久的爱情。

  第六段六韵十二句写美人去后,衣裳上还沾染她的香气,枕上还留着她的脂粉。自己感到孤独,如临塘之草,思渚之蓬,没有归宿之处,弹琴则发出怨鹤之声;仰望太空,但见归鸿飞逝。想到自己与美人的居处,竟像海阔天高,不易接近。美人如行云飘去,不知何往,而自己却像箫史那样,独居楼中,不能得到弄玉为伴侣。弄玉是神话中秦穆王的爱女。箫史是一个善吹箫的青年。他吹起箫来,引来了一只风凰,箫史和弄玉公主一起乘在凤凰背上,上升成仙。这里是变用这个典故,说箫史没有得到弄玉,而仍在楼中。

  元稹把这首诗写进了《莺莺传》中,这篇传奇文和这首艳诗就传诵于世。他的朋友李绅又为这篇传奇配上了一首《莺莺歌》,成为当时正在流行的一种说唱文学形式,白居易作了《长恨歌》,陈鸿又作了《长恨歌传》。沈亚之作《冯燕传》,司空图作《冯燕歌》。白行简作《李娃传》,元稹就作《李娃行》(已佚)。这都是同时的文学现象。有歌则配一篇传,有传则配一篇歌,显然可知这是民间说唱文学的需要。传的部分是说白,歌的部分是唱词。这种文学形式可能是受了佛教文学变文的影响,因为变文也是一段讲说,一段歌赞的说唱文体。

  一歌一传的唐代传奇文学新形式,向戏剧方面发展,就会产生有道白、有歌唱的戏文、杂剧,向小说方面发展,就会产生词话和弹词。

  一九八四年十一月十五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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