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城渐觉风光好,縠皱波纹迎客棹。绿杨烟外晓寒轻,红杏枝头春意闹。浮生长恨欢娱少,肯爱千金轻一笑。为君持酒劝斜阳,且向花间留晚照。
宋祁是北宋名士,其最大功绩,在助欧阳修修《新唐书》,《新唐书》中的“列传”一百五十余卷,基本上出自他的手笔。据说他晚年知成都,每宴罢,洗漱之后,打开寝门,垂下帘幕,点两支大蜡烛,丫环使女一旁服侍,然后和墨伸纸,远近之人看见,都知道尚书在修《唐书》了,望之就像神仙一样。
他也填词,在当时也很有词名。李端叔说:“宋景文(祁)、欧阳永叔以余力游戏为词,超出意表。”(《词林纪事》引)他的词,现在仅存七首。但是,因为这一首《玉楼春》,他也跻身宋词名家的行列。
上片为我们勾画的,是一幅生意盎然、生机勃勃的湖上早春景色。前三句非常平淡,淡到好像在古人的词中随处可见,一样的“渐觉风光好”,一样的“波迎客棹”,一样的绿杨如烟,轻轻晓寒。读到此处,虽不至于兴味索然,至少毫无新鲜之感吧。但第四句却突然让人精神一振。一个“闹”字,出人意表,看似无理,却把春写活了。
“闹春”,我们并不陌生。春天到了,到处是盎然生机,到处是喜气洋洋,许多地方,尤其是乡村,都会有一些歌舞社戏一类的活动,锣鼓喧天,载歌载舞,就是“闹春”了,希望把春天闹得红红火火,也把一年的日子闹得红红火火。不仅大人闹,小孩也闹,在一些年画中,甚至有“老鼠闹春”,对此,人们都不觉得奇怪。但是,宋祁这里描写“闹春”的,是红杏!
人们的美感,首先来自于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所得到的视觉、听觉、嗅觉、味觉、触觉。但是,我们常常会将这几种感官的感觉交互起来,形成一种看似无理却更为动人的美感,比如我们讲音乐的色彩,讲绘画的节奏。我们常常会说“她笑得真甜”,“歌声像一阵轻风拂过”。这就是“通感”。最著名的例子,是朱自清《荷塘月色》中那句“微风过处,送来缕缕清香,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”和“塘中的月色并不均匀,但光与影有着和谐的旋律,仿佛梵婀玲(小提琴)上奏着的名曲”。
最早提出“通感”的是钱钟书,他在《通感》一文的开头,举的就是宋祁的这一句“红杏枝头春意闹”,不过是批评李渔不懂“通感”,乱发议论:
宋祁《玉楼春》有句名句:“红杏枝头春意闹。”李渔《笠翁余集》卷八《窥词管见》第七则别抒己见,加以嘲笑:“此语殊难著解。争斗有声之谓‘闹’;桃李‘争春’则有之,红杏‘闹春’,余实未之见也。‘闹’字可用,则‘吵’字、‘斗’字‘打’字皆可用矣!”同时人方中通《续陪》卷四《与张维四》那封信全是驳斥李渔的,虽然没有提名道姓;引了“红杏‘闹春’实之未见”等话。
但是他认为方中通也没有把问题说清楚。他在文章中说:
在日常经验里,视觉、听觉、触觉、嗅觉、味觉往往可以彼此打通或交通,眼、耳、舌、鼻、身各个功能的领域可以不分界限。颜色似乎会有温度,声音似乎会有形象,冷暖似乎会有重量,气味似乎会有体质。
这就是“通感”,也有人称之为“移觉”。这不仅仅是文学修辞的巧妙,更是审美能力的高明。
王国维《人间词话》说:“‘红杏枝头春意闹’,着一‘闹’字而境界全出。”桃、杏、柳、榆,从来都是装点春天的饰物,是人们欣赏春光的对象,也就是审美的客体,它们就是春的一部分。但是读到这一句词,你会突然觉得,这些花草林木一下子变成了审美的主体,它们和我们一起,在感受春风的料峭、春光的明媚,你不觉得有它们的参与,春的气息更浓、景色更美,而且也想加入其中去“闹春”吗?宋祁也因为这一首词,被人戏称为“红杏枝头春意闹尚书”。
下片是伤春。前两句表现的是作者感叹人生短暂,所以要及时行乐的消极情绪。因为浮生若梦,欢娱太少,所以“肯掷千金轻一笑”。“肯”,是“难道不肯”的省略。“爱”是吝啬,舍不得。既然人生苦短,欢娱太少,难道还舍不得轻掷千金去享乐吗?“为君持酒劝斜阳,且向花间留晚照”,有人解作希望夕阳晚照,不要那样匆匆归去。理解是不准确的。“劝”,在古汉语中是“勉励”的意思,“劝酒”,就是让你喝酒。所以“劝斜阳”,和李白《月下独酌》中“举杯邀明月”是一个意思。因此,“且向花间留晚照”,倒是一种洒脱旷达的表现,使全词不至越写越弱,虽然,其中仍然有一种无可奈何的酸楚。